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雨虹防水还好吗?2019年被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通报行政处罚达4宗

发布时间:2024-03-13 09:42:37  来源:开云体官网登录

  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在防水行业有一定知名度,根据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官方网站介绍,该公司自1995年成立,二十余年来,为数以万计的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工业建筑和民用、商用建筑提供高品质的系统解决方案,获第十七届“全国质量奖”、2017年“全国质量标杆”等奖项,但是2019年,东方雨虹防水工程有限公司在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的官网上被行政处罚通报,数量多达4宗。

  根据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信息来看,北京东方雨虹防水工程有限公司是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出资的子公司,两家公司法定代表人都是李卫国。

  北京东方雨虹防水工程有限公司除了2019年被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行政处罚通报之外,还在2018年12月被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行政处罚通报,下面带大家来了解一下具体详情。

  2018年12月18日,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的处罚决定书(文号:京建法罚(市)字[2018]第020252号)显示,对北京东方雨虹防水工程有限公司的隐蔽工程、检验批、分项工程、分部工程未经监理单位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实施工程单位进行下一工序施工的行为进行处罚,责令改正,处3万元罚款。

  2019年01月07日,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的处罚决定书(文号:京建法罚(市)字[2017]第020368号)显示,对北京东方雨虹防水工程有限公司使用未经监理单位审查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预拌混凝土、混凝土预先制作的构件及有关专业工程材料的行为进行处罚,责令改正,处47500.00元罚款。

  2019年01月14日,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的处罚决定书(文号:京建法罚简(市)字[2019]第020011号)显示,对北京东方雨虹防水工程有限公司未严格按照建筑业安全作业规程或者标准做施工,造成事故隐患的行为进行处罚,责令改正,罚款1千元。

  2019年04月17日,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的处罚决定书(文号:京建法罚简(市)字[2019]第020077号)显示,对北京东方雨虹防水工程有限公司未在施工现场危险部位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或者未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在施工现场设置消防通道、消防水源、配备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进行处罚,责令改正,罚款1千元。

  2019年06月12日,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的处罚决定书(文号:京建法罚(市)字[2019]第010241号)显示,对北京东方雨虹防水工程有限公司使用不具备相应专业方面技术资格或者注册执业资格人员的行为进行处罚,责令改正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3万元罚款。